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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

时间:2017-10-01  点击次数:

严打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的违法行为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四部门印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的违法行为,坚决铲除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

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指出,近期,传销组织活动猖獗,利用各种渠道和手段利诱欺骗有关群众误入传销骗局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引起社会广泛关切。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打击传销活动,四部门决定从8月15日至11月15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

通知要求,要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加强对传销重点区域的排查清理,对聚集型传销易发、多发区域,全面反复清查,完善防控、遏制措施,坚决查处一批传销组织和传销骨干。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坚决铲除。同时,加强对重点招聘平台的排查,压实平台企业的责任。严肃处理传播涉传销信息的企业、组织和个人。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重点做好大学生和求职人群的教育引导工作,提升对传销活动的防范意识。

通知明确,8月15日至8月31日为第一阶段,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对招聘过程中的涉嫌传销活动进行摸排,督导企业自查自纠。9月1日至10月31日为第二阶段,开展集中整治活动。要全面分析研判外地人员在本辖区聚集传销活动的形势,严厉打击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欺骗在校学生参与传销、限制学生人身自由的传销组织;集中力量查处诱骗学生参与传销的大案、要案,严惩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依法查处直销企业违规招募在校学生的行为;严格规范线上线下发布就业信息的经营行为,严肃处理传播涉传信息的网站,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加强出租房屋管理。11月1日至11月15日为第三阶段,及时对开展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严厉查处传销违法案件,加强对防范传销的宣传,提高包括大学生在内的求职人群远离传销、拒绝传销的能力。人社部门要严格规范招聘企业的经营行为,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增强大学生等特殊求职人群在求职过程中对传销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教育部门要加大对在校学生就业指导教育力度,防范传销,协助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做好涉传学生的说服和劝返。公安部门要加大对利用招聘活动进行传销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快侦快破重点案件。

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 

 

记者从12日在广东深圳举行的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上了解到,201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1.9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8万余名。2017年1月到6月,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数、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数,同比分别下降12.3%和30.8%。

据了解,201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不仅在国内侦破了一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电信网络诈骗大案要案,而且在境外10余个国家开展打击工作,将2700余名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国依法处理。中国人民银行建成了“电信诈骗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并与公安部“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对接,实现了在线紧急止付,共冻结止付涉案资金70亿元。工信部出台30项硬措施,严格实行实名制,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国诈骗电话防范拦截系统,共处置涉嫌诈骗电话号码1184万个。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制定颁布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源头治理、严厉打击提供了法律保障。

此次集中宣传月活动旨在引导全社会和广大群众,充分了解防范诈骗的知识,不断提高识骗防骗能力。活动期间,各地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会同志愿者一起深入社区、高校等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还将在繁华商业区等人流集中场所,刊登反诈骗公益广告、发放反诈骗宣传品,广泛宣传反诈骗知识。

在深圳启动仪式现场,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负责人通过举办防骗讲堂的形式,公布了近期高发的10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手段,包括假冒公检法诈骗、冒充熟人诈骗、利用伪基站发送木马链接诈骗、校园贷诈骗、“民族资产解冻”骗局等,并且针对每种诈骗手段进行详细分析,给出实用有效的防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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