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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张志玲 发布时间: 2016-10-17 16:05:16
请求书
我叫张志玲,我和丈夫王卫东于2015年5月15日经鑫宏房产咨询公司介绍,购买了孙喜昌,刘思林一套房产,打款32万,约好一星期过户后,结清余款5万。当时他们隐瞒了房产抵押借陈玉建20万,收到我的购房款后于2015年5月21日还款解压,又于同一天签订抵押合同借刘红辉20万,同一天办理借款公证,此后拖延过户,到10月中旬,孙夫妇拿出一份假公证书,内容是;2015年借陈玉建10万元,并一起到鑫宏公司查询,该公司孙女士说借款是该公司办的,是借陈玉建的10万,孙夫妇以办理解压手续为名,把一套早已经抵押给他人的福特轿车手续和车钥匙交给我,担保与我过户,拿走房产证后,又推说借款不到期,我向他要房产证,他说交到鑫宏公司了。我和他 又到鑫宏公司询问,该公司孙女士说房产证按程序上交到公证处了,我感觉不对,到房管局查,孙夫妇已于2015年12月6日将房产转移过户在蒋新璐名下,后来,我在孙夫妇租住的阁楼上发现了2014年抵押借款合同,和伪造的2015年借款公证书两份,江新璐的丈夫张鹏写给孙喜昌的保证书,保证房产过户后,张鹏不卖孙喜昌的房子。2016年8月23日山城分局经侦大队受理初查,现查明,孙喜昌夫妇在2014年抵押借款是真实的,收到我的购房款后2015年5月21日还款解压,同一天又抵押借款,办理公证是真实的,孙喜昌夫妇给我的公证书是伪造的,车辆手续是抵押过的,并且录了鑫宏和孙喜昌妻子的笔录,而涉案房产的房产证登记人江新璐不配合调查,涉案房产的现在实际居住人竟是原房主孙喜昌的堂兄弟,我要求法制部门尽快批复,不立案无法继续调查。到现在,不能再认为这是简单的一房二卖,出卖人并非是为了获取更高收益,不惜承担违约责任而就同一房屋签订双重买卖合同,而是为了非法占有第一买受人的房款而将房屋过户于第二买受人的。出卖人在与第一买受人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为非法占有其交付的购房款,采取积极的作为手段,故意隐瞒卖房前有房产抵押借款,收到买受人的购房款后,立即还款解押,同一天又借款抵押,办理公证,更是在二次抵押未到期,第一买受人决定起诉出卖人时,伪造公证书,将已经抵押给他人的车辆手续和车钥匙交付第一买受人,担保与其过户,提前解压,恶意过户于江新璐。此出卖人的连续解压又抵押,抵押又解压的行为,和两次的卖房行为应视为一个整体,不可割裂,出卖人已经构成了合同诈骗罪,只是打着一房二卖的幌子,披着合法外衣实施的合同诈骗。出卖人的妻子是否同谋,可以看她在2014年,2015年的两次抵押合同上是否签字?伪造的公证书上是否签字?第一次售房合同是否签字?第二次过户于江新璐是否签字?如果都签字了,她就是知情并同意且合谋诈骗的,除非她是无行为能力的智障或精神病患者。我认为现在证据已经可以证明孙喜昌夫妇合同诈骗,立案调查江新璐是否真实买房人,刘红辉是否真实出借人,孙喜昌是否就在鑫宏工作,是否与鑫宏合谋,才能弄清事实,还事件本来面目,扬公安办案威力,彰显法律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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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孙海波 发布时间: 2016-09-22 13:24:05
@吴市长,请您关注一个冤案
我叫孙海波,淇县东街村人。今年6月1日,我夫妻俩被一伙一二十人敲诈不成打伤。妻子浑身是伤,我被打断八根肋骨。对方势力庞大,打人后四处活动。法医给我鉴定说是陈旧性伤,轻伤二级,我疑问,说二级也是轻伤,和一级一样判刑,就像新房和老房拆迁时一样赔偿。派出所态度暧昧,十余人聚众殴打我们,至今只抓了一人顶罪,还有一个嫌疑人说抓不到,其他人说没有证据,让我们提供证据。
我们也向淇县公安局多次反映了,至今快四个月,没有进展。
请吴市长百忙之中关注下俺这个小案子,其中问题很大。很想向您亲自反映一下,求您抽时间见一下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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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八极拳 发布时间: 2016-09-20 13:29:59
山城区枫岭公园有反党标语 邪教宣传 老流氓 希望有关部门 净化一下社会风气 管一管 查一查 杀一杀 我们只想健身练拳 一看到那些人渣就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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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xingzhiping 发布时间: 2016-09-19 19:48:15
淇县公安局失职、渎职(四)

“恶霸”村支书的经济问题何时能够彻底解决

2013年4月,我村“村霸”关海西被指定为村支书,村里的大小事务根本不与村委协商,村里大小事务根本不接受别人意见,村里的开支、任其胡来,并疯狂叫嚣,“谁不听我的话就把谁踢出去”。 “村霸”关海西当支书分两个阶段:从2013年4月被任用到2014年8月20被免职。又从2014年11月20日贿选而夺回村支书“宝座”到2016年元月18日被刑事拘留。两次当村支书加起来不到三年,竟然把我村买地结余的1000多万元,“挥霍”一空。这些公款都“挥霍”到何处呢。

1、村支书职务侵占了121.71万;

2、“塌方式”腐败。村支书为了拉拢一部分村干部,本着“自己沾大光,也让部分村干部沾小光”的意图,共同瓜分“机动地”补偿款396万元;

3、村支书以多给协调费或土地补偿款为诱饵,使村里不明不白地丢失300多万元,自己非法敛资800多万。
4、借修烈士亭骗取国家39万元;
5、征地多报坟套取补偿款;
6、为情人多报1亩土地补偿款,等等。


1、村支书职务侵占121万元事实清楚。

2008年至2010年村支书关海西倒卖集体土地26。47亩,非法所得237万事实清楚。可以从关庄村每年给被占地户的赔青面积得到证据,还可以从08年、10年、14年、15年的卫星地图上找到证据,还可以从乡政府所提供的第一期“开发”和第二次“开发”资料找到证据。

村支书关海西,倒卖土地牟取暴利,自己却不愿意给群众兑现土地补偿款。2008年,乡政府就明确规定群众补偿由关海西兑付,他一直在伺机赖账。2013年11月,关海西就暗中用村集体的钱以每亩3.3万元兑付出12.54万元。2014年元月24日,在解决中华路,新安路等占地赔偿款时,村支书关海西看到时机成熟,本着“自己沾大光,让部分党员干部也沾光”的方法,拉拢一部分党员干部。 隐瞒与乡政府签订的《土地收购协议》中的相关规定,欺上瞒下,拿集体的钱,来补偿被自己倒卖的“鸡精厂”26亩的土地的土地补偿。以每亩地4.6万元给占地户,共计发放占地款109.172万元,加上2013年暗中付出的12.54万元,共计121.71万元。村支书关海西不顾群众反对,拿集体的121.71万元兑付本应该自己兑付的补偿款,拿集体的钱抹自己的账,这是什么罪行!难道不是职务侵占罪吗?

2、“塌方式”腐败,村支书为了拉拢一部分村干部,本着“自己沾大光,也让部分干部沾小光”的意图,共同瓜分“机动地”补偿款396万元。

2000年,在靠近县城的“洋壕地”留出了近80多亩“机动地”这些“机动地”被村干部及其亲属、分地代表等“特殊户”瓜分。后来这些土地的大部分被永达路、新安路或“食品商贸城”占去,占地款一直没能解决。

2014年元月,关海西看到时机成熟,本着“自己沾大光,也让部分村干部沾光”的意图,为了达到自己“沾大光”目的,拉拢部分干部,不顾群众反对、独断专行,用集体的钱给这些“特殊户”以每亩4.6万元价格进行土地补偿。就这样,使集体的396万元巨款流入这些“特殊户”的腰包。关海西让部分干部占小光换取自己占大光,使关庄村形成“塌方式”的腐败。
3、村支书以多给征地补偿款为诱饵,非法集资,使村集体丢失300多万元。

关海西从2013年4月被铁西区任命为村支书后,正逢大用在我村征地,紧接着永昌二期、三期也在征地,在此期间关海西利用自己的权利,与很多被征农户暗中达成协议,以多出征地款或协调费为诱饵,把农户的土地补偿款为己代用。非法集资800多万元,使村集体丢失资金396万元。
4、重修烈士亭,套取民政拨款39万元。
2013年5月,刚当上村支书的关海西,不通过村委会研究,不通过公开招标,私自决定重修烈士亭,私自找来建筑队。后由群众举报被卫都办政府责令停工。2013年7月,重新招标,有一村民14万中标。2015年12月,关海西在向民政局申报时,却报称投资39万元,就这样套取民政拨款39万元。

以上是“村霸”村支书关海西的一些经济问题,以上种种涉嫌职务侵占、涉嫌贪污、涉嫌非法集资罪,此案件于2015年11月,被淇县纪检委徐珂移交给淇县公安局法制科,直至今日,淇县公安局不立案,我们多次到纪检委询问未有结果,淇县公安局对群众态度蛮横,对腐败分子纵容包庇,失职渎职,恳请主管领导严查。

举报人:鹤壁市淇县卫都办事处关庄村村民:

闫新平:15539206015

关福庆:15514059316

关二根:13137232444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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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xingzhiping 发布时间: 2016-09-19 15:47:11

淇县公安局,失职、渎职(三)
—— 村主任关海朝侵占价值30多万元集体财产事实清楚,淇县公安局有案不立,违法乱纪。

2014年8月我们开始举报,我村原村委主任关海朝,利用职务之便,把电业局留给村里的3万多米旧铝线、旧横担、等价值30万元的资产据为私有一事。2015年元月,卫都办纪工委把调查取证后把案件移交淇县经侦大队,公安局经侦队故不作为,推诿扯皮到现在不肯立案。现在,淇县公安局又在伪造证据,为关海朝抹罪,包庇这个长期欺压群众的“腐败分子”。
2011年7月,电业局在我村进行农网改造。我村东西三个主街道2008米,高压3根,低压5根,合计16000米。南北三个主街道1000米,高压3根,低压5根,合计8000米。南北十二个胡同1800米,低压5根,合计9000米。根据电业局电工透漏,我村的高压线,低压线,共计33000多米以上,卖废品也能卖30多万。 这些线拆下来后,统统被拉到村长关海朝的牛场保存。
2014年,村民发现这些价值30多万元的旧铝线和横担之类的铁器不见了,这事举报到卫都办事处,引起了卫都办纪工委重视。2014年11月1日,卫都办纪工委对这些事进行了询问,原支部书记潘秋宝说“我不知道弄哪里了”,原村长关海朝说“电业局全部拉走了”。询问电业局的领导,电业局的领导说“村里说要用,这些电线都留在村里边了,电业局没有拉走”。
2014年11月3日,卫都办纪工委又一次对原村长关海朝进行了询问,关海朝又承认这些旧电线都拉到自己的牛场了,并把责任推到弟弟关朝良身上,说什么“具体的事是电工关朝良管,具体用到哪里了,我不知道”。2014年11月4日,卫都办纪工委询问关朝良,关朝良说“村会计张全礼用到我村东地几百米”。2014年11月6日,卫都办纪工委又一次对关朝良进行询问,关朝良又说地里前后用了5次,并说由堂叔,关金文、关金堂、堂弟关红旗、关小健帮忙。简直是一派谎言。有村民根据关朝良所说的架线的地方去看,架设的线路是有包皮的铝线,根本不是旧铝线,2011年以前的都是裸铝线。即使有几百米被用了,也填补不了30000米旧铝线的漏洞啊。据村民反映,这些旧铝线已被原村长关海潮分批卖掉,价值30多万元集体财产已被关海朝私吞。
2015年1月8日,卫都办纪工委又把此案交到县经侦大队,2015年11月,公安机经侦大队又把卷宗退给卫都办纪工委,说这是不是他们管的范围。2016年4月3日,我们找到县委书记王永清,王书记把案件批到了淇县检察院,一个月后,检察院推脱说,“这事不归我们管,你们还得让公安局管这事”。我们又到公安局找刘局长,找经侦大队,反复十余次,公安局仍然推诿不管。又是2个多月过去了,2016年6月6日,经侦大队给我们打电话,我们以为他们要立案了,等我们到了经侦大队,他们竟然无耻地交给我们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
就这样,一月又一月,一年又一年。群众举报犯罪,公安局和检察院相互推诿扯皮,都说不管。群众有冤难申、控告无门,正义得不到伸张,犯罪得不到惩罚,淇县公安局这些干部厚颜无耻,不作为,失职渎职,已经成为这个集体的毒瘤,已经成为这个时代的毒瘤。恳请上级有关部门尽快割除这些毒瘤。
淇县卫都办关庄村村民:
闫新平:15539206015;
关福庆:15514059316;
关二孩:13137232444;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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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刘国芳 发布时间: 2016-09-18 09:32:42
局长您好,我是浚县善堂镇石佛铺村村民,在2016年9月4日发现我家的花生在地里被偷,当时已经报案,但是在案件侦破期间,2016年9月16日又发现我家的玉米被偷了,也已报案,但是同一个地点,半个月内被偷两次,我迫切希望案件能够快速侦破以及案情进度及时公布,好让偷盗人适可而止,能够震慑住他们以免继续作案,我父母已经60多岁了,因为这件事情寝食难安,我在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犯罪嫌疑人却依然逍遥法外继续作案,我希望能够尽快侦破,好让我父母安心。希望公安局能够组织在作案周围村进行进行预警信息宣传,不要让农民的汗水换来眼泪与失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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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马磊 发布时间: 2016-09-16 08:43:05
尊敬的局长您好,很感谢您为人民服务,我知道您很理解,在这里给你们添麻烦了,我前天开车8.13把车停到楼下,8.40有违章压线, 右转压线,开车7.8年来,学开车教练老师傅都是左转转大弯,右转转小湾,我右转肯定要不小心或者啥的压线,郑州压线右转都取消了,在一个右转转小弯,心里肯定会忘最右边开。。。。。。。请给社会,给我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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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艾山·那曼 发布时间: 2016-09-09 17:18:48
局长好,我是新疆的,8月28日工商银行鹤壁市衡山路支行开户的叫张红星(开户账号:6212261710002077645,开户工行地址:鹤壁市淇河路与衡山路交叉口西南角欧州风情11号临街一楼,银行电话:0392-2811971,银行网点:7209)以为我办理十万元信用卡为名骗我7000元。骗子电话号码:18210233325,18210111682,15201504626.她还有建行账号:6210812520001779275,她还有伙伴农行账号:6228483478738856678(何先雄),他们手续费,激活卡费和形成流水距离为名骗走我的7000元,我用支付宝转账的,给6212261710002077645 账号转账7000元。局长既然骗子开户银行是鹤壁市,我诚心希望贵长能够查找骗子换回我 失流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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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闫行平 发布时间: 2016-09-09 09:19:26
淇县公安局失职、渎职(二)
—— 村支书职务侵占118万元脉络分明、事实清楚,淇县公安局,徇私枉法、隐瞒罪行。
自从2014年8月,我们一再举报村支书关海西职务侵占118万元一事,2015年10月,被省巡视组列为十大案件之一。2015年10月18日,县纪检委把此案移交到公安局经侦大队。2016年元月18日,关海西被逮捕。几个月过去了,据关某的亲戚透漏,关某的亲戚上下活动,已经在公安局、检察院花钱,现在公安局正在积极为关某抹罪。对于关某职务侵占118万元一案,公安局偏听偏信,只采用对关某有利的证据,来蒙蔽他人,不向检查院提请这个罪行,使纪委移交到公安局的腐败大案得不到公正的判决。
现在抛开孙金河、关海西倒卖土地使用权一案,单说前后的经济关系,村支书关海西职务侵占118万元脉络分明、事实清楚。
1、2001年工行孙金河与关庄签订占地协议,予交了10万元,因群众不同意卖地,又因关海西被劳教,孙金河没能买成土地。2003年,新一届村委坚决不同意把土地卖给孙金河、关海西。
2、2005年10月15日,孙金河只好跟村民签了一份租地协议,协议规定。“通过关庄村委每年10月15日给农户每亩800元赔偿款;以此类推,每年10月15日必须交清当年赔偿款;如果关庄村委不交、业主交”。
3、2005年10月15日,孙金河圈占了26亩土地,又给关庄村予交了15万元。此后几年一直是关庄村委替孙金河交地租,并逐年递增。
4、2014年,予交的25万元己经花完,此后的地租应该谁付?这时,如果要一次性买断的话,钱应该谁付?很显然此后的地租应该有业主兑付,对不对。2008年,孙金河把这26亩土地以95万元卖给了关某,关某变成了业主,地租就应该由关某交付,此时如果要一次性买断土地,土地补偿款同样应该关某交付,对不对。
6、另据,关某已经以门面房和住宅的形式把这片土地卖掉。得到237万元的暴利。另据,关海西与铁西区委会的协议中明确规定,群众补偿由关海西兑付。
因此,土地补偿款于理于法都应该由关海西兑付,2014年元月24日,村支书关海西却利用职务之便,拿集体的118万元作土地补偿款。拿集体的钱还自己的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淇县公安局贪赃卖法,避重就轻,包庇罪犯,使腐败大案得不到公正的审理,使腐败分子受不到应有的惩罚。恳请上级领导明断!

淇县卫都办事处关庄村: 闫行平:15539206015;
关福庆:15514059316;
关二孩:13137232444;

2016年6月6日



鸡精厂与被占地户签订的租地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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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海西与铁西区政府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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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政府给关海西付款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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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集体的钱付占地款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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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账显示付鸡精厂占地款(第一连23.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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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账显示付鸡精厂占地款(第二连70.928万,4.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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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闫行平 发布时间: 2016-09-08 11:09:16
淇县公安局故意制造假案错案,知法犯法、蒙蔽群众、包庇罪犯。
----村支书倒卖土地26亩、非法所得237万元事实清楚
自从2013年7月,我们开始举报我村村支书关海西及其兄弟几人,依仗权势、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种种违法乱纪行为,因为关海西恶名在外,有权有势,我们举报的问题一直被淇县纪检委推诿扯皮,2015年10月,省委第九巡视组到来后,我们又向巡视组控告,其中《村支书非法倒卖土地26亩》、《村支书职务侵占118万元》等事引起了省巡视组重视,被省巡视组列为十大案件之一。2015年12月18日,在省巡视组的监督下,淇县纪检委终于把《村支书非法倒卖土地26亩》,《村支书职务侵占118万元》的案件,移交给淇县公安局经侦大队,2016年元月18日,关海西被拘捕。可是、后来发生的一些事情使我们非常不满。
五一假节过后,淇县公安局已经风向大转,他们不再愿意听取举报人的情报,故意找关海西的亲信取证,积极为关海西消罪、抹罪。对于关海西倒卖土地一案,公安局隐瞒事实、歪曲事实、避重就轻。公安局经侦大队董绍胜说“关海西倒卖土地亩数只有16亩...;倒卖土地的非法获利金额也没那么多...我们就是这样办的,你们愿意去哪里告就去哪里告”。近一段时间,公安局所谓的“补充证据”,不是在为关海西“立罪”找证据,而是在为关海西“消罪、抹罪”找证据。反腐行动变成了保腐行动。使纪委移交到公安局的腐败大案得不到公正的办理。我们多次到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提出证据,他们对我们提出的证据不理不睬,2016年8月17日,关海西已被淇县法院释放。淇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隐瞒事实、歪曲事实、片面取证、避重就轻、包庇罪犯,是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他们还是人民公安吗!
一、关海西非法倒卖土地的亩数是26亩事实清楚。
村支书关海西倒卖这块土地真的只有16亩吗?关海西倒卖土地的实际亩数可以从关庄村每年给被占地户的赔青面积得到依据,还可以从08年、10年、14年、15年的卫星地图上找到依据,还可以从乡政府所提供的第一期“开发”和第二次“开发”资料找到依据。这些依据都可清楚地证明所占土地、所倒卖的土地不是16亩,而是26亩多呢!公安局为什么硬说是16亩呢?为什么要隐瞒、歪曲事实呢?
二、关海西倒卖土地非法所得237万元事实清楚。
关海西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所得237万元事实清楚。2008年10月,非法 开发了10片门面房地皮,22片住宅地皮:
临街第一排10片、向里第二排9片、第三排5片、第四排4片、第五排4片。关某非法所得110万元。(14亩-3亩=11亩;140万-30万=110万)。
2010年,关某作了第二次开发,出售了16片住宅地皮:
第六排4片、第七排4片、第八排3片、第九排3片、第十排2片。每片5万元算,非法所得80万元。
另外,鸡精厂西北角4片,合计非法所得47万元。(闫清海门面房一片和住宅一片,顶账 30万。还有他人门面房一片12万,住宅一片5万)。
就关某倒卖土地一案,关某非法所得110万+80+47万=237万元,事实清楚。
今天,我怀着悲愤的心情,控告淇县公安局,淇县检察院,淇县法院,巴结权势、贪赃枉法、不主持公道、不伸张正义、执法犯法、顶风违纪。

关庄村村民:闫新平:15539206015;
关福庆:15514059316;
关二孩:13137232444;



2016年6月21日


从村账显示历年赔情面积是26.45亩(第一组7.2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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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村账显示鸡精厂赔情面积是26.45亩(第二组19.23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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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卫星地图显示圈占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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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一期32片,其中门面10片,住宅22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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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二期住宅16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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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开发16片草图(在乡政府资料中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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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4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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